10月16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开展安全生产异地交叉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丙烷与氧气存放在同一房间内,也未按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仪,与车间毗邻部分未采用实体墙有效分隔。针对以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给予该企业行政处罚,并指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将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10月30日,安监局组织对南京汇金锦元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针对以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给予该企业行政处罚,并指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将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