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开发区安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南京紫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二项违法行为:一是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二是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针对以上二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给予该企业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将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10月10日,开发区安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南京紫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三项违法行为:一是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二是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针对以上二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给予该企业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将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