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鲁宁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6-09-22 14:57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经研究决定(宁开工委组字〔2016〕43号): 张鲁宁同志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技人才局局长;
卢咏歌同志任南京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龙潭)管理局副局长;
王 宁同志任南京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龙潭)管理局综合服务处处长;
计 红同志任南京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龙潭)管理局产业发展处处长;
薛富铭同志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以上人员聘任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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